浚县县委、政府综合办公楼节能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监理招标文件

浚县县委、政府综合办公楼节能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监理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CDZBSG-2016-127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浚县县委、政府综合办公楼节能改造项目已由浚发改【2016】93号文件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招标人为浚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浚县县委、政府综合办公楼节能改造监理项目

2.2 建设地点:浚县黎阳路62号

2.3 建设规模: 浚县县委、政府综合办公楼节能改造。总改造面积共计14163.50平方米,改造范围包括四大方面,分别是建筑物围护结构的节能改造、暖通空调系统节能改造、给排水系统节能改造、电气系统节能改造。

2.4 投资规模: 施工总投资约1654.11万元

2.5 资金来源: 上级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

2.6 招标范围: 对本项目施工周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

2.7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8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现行标准和规范合格要求,满足招标人项目要求。

2.9 监理服务期(计划):本项目施工及保修期全过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近3年无不良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备房建和机电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3 企业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承当建筑规模不小于本标段的类似业绩1个(业绩中需包含房建改造及暖通空调系统安装),提供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

3.4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4.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30日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4.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报名处(浚县建设路与科技路交叉口鼓楼信用社楼上);

4.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金形式现场购买;

4.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5 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场(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规定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的查询信息截图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类似业绩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以招标文件为准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浚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七、其它注意事项:

7.1 本次招标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招标人将以公告形式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进行公告,因投标人疏于查看导致的后果自负。

7.2 对投标人报名资料的审核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浚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 系 人:马先生、申先生

联系电话:13033898928、13903927745

固定电话:0392-5566661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吕女士

联系电话:1572912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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