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投标人【关注】剑鱼招标订阅,都中标了!
剑鱼招标订阅
4000+万条招标信息免费看
100000+条项目信息日日更
1000000+万名投标人天天用
更有定制推送等各种功能0元享
想要掌握最新项目信息吗?
私信回复【中标】,剑鱼菌来告诉你!
投标人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以为很简单,其实做错的人很多,后果就是被评标委员会判为无效投标。很多企业在投标时,遇到评标委员会要求其对投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比较迷茫,似有千言万语要说,但又不知道重点应该说什么。阐述不到重点或者画蛇添足的做法都容易导致无效投标。
为此,小编特意为大家整理了: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时,应把握五个知识点。
知识点一:投标人不能主动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一定是被动的。
这里包含两层意思:
1)截至投标时间后,投标人就不能对投标文件做任何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即使你很后悔对其中一个实质性条款没有做好响应,也不能主动提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
2)评标委员会让你澄清、说明或补正什么,投标人要就事论事,仅对问题进行答复即可。有就有,没有就没有,不需做过多解释,或者画蛇添足,上述案例中被判无效投标的供应商就属于画蛇添足。
知识点二:只有三项内容可以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
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表述;
2)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
3)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除了这三项内容,其他一律不能澄清、说明或补正。
知识点三:澄清、说明或补正必须是“双书面”的形式。
评标委员会要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而投标人也要以书面形式进行回复,且必须加盖公章,或者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否则澄清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