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达岭动物园最终判决结果(一文揭晓八达岭动物园判决结果)

八达岭动物园最终判决结果(一文揭晓八达岭动物园判决结果)

  庭审中原告赵某一家人认为,被告八达岭野生动物园所提供的猛兽区“自驾游”属于违法经营,项目设计存在缺陷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被告仅重视商业利益,漠视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安全保障缺失,无应急预案和有效救助。根据《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被告对此次事故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据此,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周某某死亡产生的全部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49万元。原告赵某以健康权纠纷为由,起诉被告要求被告按照70%比例赔偿后续整容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共计69万元。

  被告称,被告为合法经营企业,延庆区安监局等部门做出的事故调查报告可以证明被告在此次事故中没有任何责任,履行了相应的管理责任,且在事故发生后,园方出于人道主义,还先行垫付了相关的费用。被告依法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14时18分,庭审全部结束,法院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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