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初,中央一号文件如期重磅出炉,农业依旧是1号文件的不二主题。自2004年起,聚焦“三农”十四年,可见“三农”问题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时期“重中之重”的地位。此次1号文件题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文件中有关农村土地的一系列举措成为一大亮点。
如果说农村老百姓有什么比城里人有优势,那就是土地了。耕地、宅基地相当于农村居民的基本社会保障。有人说,农村土地从某种程度来讲是农村居民的养老金,是老百姓的命根子。近年来,有关农村土地的政策文件相继出台,“三权分置”、承包地和宅基地土地确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清产核资等工作都在循序推进中。2017年1号文件对有关农村土地的相关工作既做出了总结,也明确了方向。
“确权”是农村土地工作的重要环节。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水资源使用权确权。文件提出要加快推进各项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扩大农村承包地确权颁证整省试点范围。统筹协调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土地确权颁证更加明确了农民的产权归属,旨在盘活农村闲置资产,增加农民收入并保护农民利益不被侵害。此次1号文件提出要认真总结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在充分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防止外部资本侵占控制的前提下,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维护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占有和使用权,探索农村集体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允许地方多渠道筹集资金,按规定用于村集体对进城落户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宅基地的补偿。
盘活农村沉睡资产是一个大课题。文件中明确要在控制农村建设用地总量、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前提下,加大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力度。允许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重点支持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和农村三产融合发展,严禁违法违规开发房地产或建私人庄园会所。
对于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1号文件再次明确工作的基本流程: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权量化。从实际出发探索发展集体经济有效途径,鼓励地方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改革,增强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和实力。
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只有构建权责明确、管理规范、流转顺畅的交易管理体系,营造健全的流转交易市场氛围,才能为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提供坚实的基础。
三农问题是中央一号文件的主题,土地问题是三农问题的重点,1号文件为农村土地工作指明了方向,期望各项会逐步落到实处,实现农村经济大复苏,农民真正得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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