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格很重要:翻译中不要滥用四字格

风格很重要:翻译中不要滥用四字格

有些词汇因为日常使用较为频繁,部分译者便顺手用在译文里,并没有仔细思考是否准确。我们略加总结,发现大概有两种情况。一是通俗用语。如"a bookish boy",这个短语在英文中算不得文雅,但并非俚俗,所以译成"喜欢读书的孩子"即可,但译为"爱看书的小屁孩"、"黄毛书虫",就是风格不忠实了。其他如"public"译为"草根"、"gloom"译为"郁闷"、"readers"译为"粉丝"、"fiction writer"译为"小说写手"、"get lost"译为"让他蒸发",都是类似问题。这种语言在网络和日常生活中很有表现力,但作为译者,却不能因"一时兴到语"而"以词害意"。

【例】...found that readers in Keokuk, Iowa, or Benton Harbor, Mich., were checking out Proust and Joyce.

译文:张家庄、李家店的居民竟然会借普鲁斯特和乔伊斯的书来看。

【例】I hope we are not like those human do-gooders …

译文:我不希望我们成为事后诸葛亮——出于好心,却帮不上什么忙的人。

【例】-..better to be one of millions viewing a film than one of mere thousands reading a book.

译文:成为追捧热播电影的一员,比成为罕有"阅读恐龙族"一员要好。

前两个译文——"张家庄、李家店"和"事后诸葛亮"——都有"归化"过度之嫌。第三个例子,与其说在翻译贝娄,不如说在翻译自己,结果译者形象鲜活,作者风格不显,恐不可取。在这方面也不乏好的例子,如将谈话中的"the people on the block"译为"左邻右舍"、"街坊邻里",将口语语境下的"wonder"译为"不明白"、"纳闷",都是用地道的中文忠实地传达了原文意义和风格。

模式化的第二种情况是公共生活用语。报刊、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中的一些表达方式,我们因为司空见惯,往往习焉不察,用在创作中可以,用在译文中则需仔细核对文字意义,不能轻率。例如"与时俱进"这个词,在本次竞赛译文中经常出现,"up-to-date" 、 "refusing to be obsolete" 、 "new technical developments", "avoiding technological obsolescence"等,统统交给"与时俱进"去组织。前文所举的 "a responsible, up-to-date and carefully considered opinion",有译为"以一种与时俱进、高度负责的态度……",就是传媒语言使用过于随意的结果,如果译完能逐字核对原文,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又如第二十段的"reminders of who we used to be and need to be",译为"牢记过去、正视未来";-十九段的"in a state of separation from others of their kind"译为"举国上下"、"大江南北"等,都属于类似问题。

第二个趋向是高雅化,即译者在处理部分字句段落时抛开原文的字面意思和风格,一味追求高雅的"大"词,人为拔高。这样做如果字面意义没有重大出入,原文风格又比较文雅,那么就是精彩的译文。但一味求雅,风险很大,可能会导致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损害原文的意义和风格;二是影响译文本身的表达和风格整一。

一些译文中的"雅"词,本为原文所无,乃是横生枝节。如将"every other person were familiar with..."译为"家家户户对……都能口颊噙香、津津乐道"。有些译文细究起来,的确并未违背原文字面意义,但因一味求雅,偏离了原文风格。如将"familiar"译成"拜读"、"浸淫","Shakespeare"译成"莎翁的煌煌巨著";"how right he is"译为"宛若箴言";"(with respect and admiration) I mentally told him to get lost"译为"敬而远之"或"请他离开我的精神家园",失去了原文前后风格的对比;末段的 "...failed to give them what they so badly need"译为"不足以为他们久旱的心灵送去甘霖",则增加了修辞手段,原文使用修辞手段极为俭省(,出于风格上的考虑,不宜在译文中增加新的比喻。

过于求雅,也可能影响译文本身的表达和流畅。

【例】...that he has weighed, sifted and pondered the evidence.

译文:……进行了认真的剖柝斟酌与推敲细思。

【例】...better to be one of millions viewing a film than one of mere thousands reading a book.

译文:最好与浩浩百万民众共享盛影,不要与寥寥千人为伍揽卷。

【例】...from the first I was aware that...

译文:……从伊始就知道……

例一的译文是否有信息遗漏姑且不说,单看中文,几个书面化的词叠加,似乎句式严整,但"斟酌"与"推敲"语义重叠,"细思"不仅生硬,放在结尾,语调上也很拗口。"盛影"、"揽卷"均生硬,"浩浩百万民众"与"寥寥千人"不整,"共享"与"为伍"不对,句子看似对仗,实则似是而非,加上前面的"不要"、"最好",读来佶屈聱牙。"伊始"与"从"、"就"、"知道"完全不合拍,因为求雅,破坏了中文的风格整一。当然,译者有时也要勤翻中文字典,把"walledcity"翻成"围城",把"crossbow"翻成"强弩之末",就是望文生义所致。

关于"高雅化",有两个"陷阱"需要特别提及。一是所谓"四字格",用得好固然出彩,用不好只会出问题。在"walled city"前加上"高墙环卫、固若金汤"、在"Lincoln"前面加上"出身卑微、躬耕陇亩",算不得高雅,只能箅"四字格强迫症"。第二个陷阱是文言文。用文言翻译培根,倒也贴切,但用来翻译现代英语,还需慎重。本次参赛译文中,有三份用文言翻译,文字功力都很好,但译文大多顾此失彼,难以忠实传达原文意思,风格就更不必说了,也有用文言翻译了几段后面改用白话的。按这三位译者的文字造诣,如果把功夫花在白话文上,译文肯定又是一番气象。其实白话文经过百余年的发展,已经成熟,如果使用得好,同样可以清晰流畅、简洁有力,甚至也可以达到优秀文言文的音乐美。译者既要娱己,更要娱人,读者接触的都是白话文,今天的译者如果用文言翻译一篇美国当代作品,是舍近而求远,并非上策。

这两个趋向,一是舍"信"取"达",一是舍"信"求"雅"。惯用语读来琅琅上口,实际上未必准确,文学性的书面语言是否就是好的译文,终究还要对照原文加以检验,否则只能箅是"抢过作者的笔来"独立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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