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党组织设置|规范党组织设置情况

规范党组织设置|规范党组织设置情况

规范党组织设置情况

1,领导班子好。党组织设置规范,领导班子整体结构合理,职责分工明确,团结协调,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强,善于同学校行政管理者合作共事,党建工作环境好。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政治素质好,懂教育、善管理,有创新意识,本职岗位业绩突出,在党员和教职工中有较高威信。

2,党员队伍好。党员党性观念强,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主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遵纪守法,在教育教学、精神文明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成为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的骨干和广大教职工学习的榜样。

3,工作机制好。党组织工作规范,管理机制完善,党建工作主动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自觉融入学校运行机制,达到正常化、制度化、建有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党内生活、发展党员、经费保障、党费收缴、按期换届、党内民主决策、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制度。

4,发展业绩好。学校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措施到位,人际关系和谐,校园环境优美,办学特色显明,素质教育成绩突出,发展势头良好。

5,群众反映好。党组织的各项工作措施符合教职工的意愿,能有效地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服务、团结和组织群众的作用。党员干部尊重群众,爱护群众,工作作风和实绩群众公认,党组织得到群众拥护。

规范党组织设置情况怎么写

党组织的机构设置必须由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的组织设置的基本原则如下:

(1)坚持以党章为依据的原则。党章是党内的根本法规,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关系的基本原则。它不仅规定了党的组织制度、组织结构,而且还规定了党组织设置的基本形式和主要任务,以及党的各级领导机关的产生办法和主要职权等。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必须以党章为依据。对党章的规定要做到深入领会、正确理解和掌握。党章已有明确规定的,必须严格执行;党章没有规定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意见,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涉及到对党章的理解和解释方面的重要问题,必须请示中央批准。

(2)与党的新任务相适应的原则。刘少奇同志在《论党》中指出:“党的组织形式与工作方法,是依据党所处的内外环境和党的政治任务来决定的,必须具有一定限度的灵活性。如果环境变更,工作条件改变,党提出了新的政治任务,那么,党的组织形式与工作方法,也必须有所改变;否则,旧的组织形式与工作方法,就要障碍我们党的工作内容的发展与政治任务的执行。”实践证明,只有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相应调整党的基层组织设置,才能更好地为政治路线服务,发挥好组织保证作用。

(3)按照社会基层单位设置的原则。党的基层组织按社会基层单位划分来设置,这一基本原则已明确体现在党章的规定中。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按照社会基层单位设置党的基层组织,是我们党一条成功的经验,有利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依据工作需要和党员数量确定设置形式的原则。党章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按照这一原则设置党的基层组织应注意以下几点:①基层组织设置形式与党员人数的关系。②正确理解工作需要。一般情况下既要考虑工作需要,又要考虑党员人数。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工作确实需要,党员人数又没有达到成立相应党的基层组织的规定要求,要从严掌握。③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必须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党委党组织设置情况

按照党内组织设置架构相关规定,党员人数起过100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拟准,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即党委。党委以下的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应成立党支部。这些党支部,接受党委的领导,也就是党委所属的党支部。

党支部设置规范的组织设置

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的主要内容包含了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等5个方面,以五大标准为基础,制定了9类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具体标准。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的主要内容包含了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等5个方面,以五大标准为基础,制定了9类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具体标准。

规范党组织设置情况报告

一)组织建设标准化

组织设置、 班子配备、 一岗双责、经费保障等实现基本组织建设标准化,为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二)组织生活标准化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 民主评议党员、 党日活动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规范组织生活,激发党组织活力。

(三)运行机制标准化

完善支部职责、基本制度、融入中心、党务公开、述职评议;请示汇报、党建工作进章程、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等运行机制,明确制度保障。

(四)教育管理标准化

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队伍建设、主题教育、教育培训等方面实现教育内容与形式规范化;注重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及使用、党组织关系转接、党内关怀、党纪处分等工作的流程化管理。

(五)阵地建设标准化

重视党建工作基础设施、宣传阵地、党员示范岗、党建信息化等阵地建设,为基层党建工作提供坚实的阵地保障。

(六)工作台账标准化

支部工作、会议活动、党员管理、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与使用等工作要有统一标准的工作台账记录,做到程序合规、内容详实、记录规范。

党组织设置是否规范

种评选的标准差不多,前者是按照党章提出的基层党建的标准来衡量(较笼统);而后者的依据更具体细化(五条)。

“五好”基层党组织的标准:

一、领导班子好。党组织设置规范,领导班子整体结构合理,职责分工明确,团结协调,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强,善于同学校行政管理者合作共事,党建工作环境好。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政治素质好,懂教育、善管理,有创新意识,本职岗位业绩突出,在党员和教职工中有较高威信。

二、党员队伍好。党员党性观念强,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主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遵纪守法,在教育教学、精神文明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成为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的骨干和广大教职工学习的榜样。

三、工作机制好。党组织工作规范,管理机制完善,党建工作主动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自觉融入学校运行机制,达到正常化、制度化、建有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党内生活、发展党员、经费保障、党费收缴、按期换届、党内民主决策、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制度。

四、发展业绩好。学校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措施到位,人际关系和谐,校园环境优美,办学特色显明,素质教育成绩突出,发展势头良好。

五、群众反映好。党组织的各项工作措施符合教职工的意愿,能有效地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服务、团结和组织群众的作用。党员干部尊重群众,爱护群众,工作作风和实绩群众公认,党组织得到群众拥护。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标准:

党支部组织健全;班子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能够认真执行党的组织、生活、监督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较好地发挥制度的规范约束和监督保障作用,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到位;“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好;按照党的作风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上级党组织的安排部署,加强党员的作风建设,在“三个文明”建设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围绕公路交通建设事业中心任务开展党支部工作,积极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使本单位工作取到显著成绩;坚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支部党员中没有违法违纪现象,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议,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中,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全面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任务,党的建设工作成绩突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班子团结协调,求真务实,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党组织设置基本情况

党总支部的设立主要是根据党员的人数和工作需要设立的。一般来说有50人以上不足100人党员的单位经过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设立党总支,经过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不设党总支,而是设立党支部。超过100人党员的单位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经过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而是成立党总支部。党的基层委员会、党总支部、党支部都是党的基层组织。

党组织设置规范的具体要求

支部建设包括: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

一、思想建设

指用共产主义理论、思想、信念、道德来教育人民群众,从而树立和公有制相适应的共产主义信念、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思想和主人翁思想,

以及和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相适应的权利义务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献身精神和共产主义的劳动态度等。

二、制度建设

制度,也称规章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三、党的组织建设

党的组织建设,是指党的组织制度、党的中央组织、党的地方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干部、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组等内容。

主要包括民主集中制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等内容。

四、纪律建设

增强全党组织纪律性。组织纪律是规范和处理党的各级组织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以及党员与党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基本条件。

五、政治建设

政治建设指执政党为加强自身建设而在政治方面所进行的工作,即指用一定的理论和方法,正确制定党的纲领和党在一定历史阶段的政治路线,

正确制定与此相适应的各项工作方针政策,并用党的纲领、路线、方针和政策统一全党的思想和行为,通过正确处理党内矛盾,确保全党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使全党步调一致地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六、作风建设

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永恒主题,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程中,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取得胜利和成就的经验中都贯穿着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实践,都把建设党的事业与建设良好的作风紧紧地联系在一起。

党组织设置情况表

(一)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

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

(二)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使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规模较大、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流动党员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由流出地党组织商流入地党组织,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

(三)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

基层党委审批同意后,基层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批复和选举结果由基层党委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

(四)对因党员人数或者所在单位、区域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设立条件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予以调整或者撤销。

党支部的调整和撤销,一般由党支部报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批准,也可以由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直接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五)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

临时党支部主要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等,一般不发展党员、处分处置党员,不收缴党费,不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和进行换届。

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指定。

临时组建的机构撤销后,临时党支部自然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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