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二连海关国家口岸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内蒙古二连浩特)建筑结构加固施工公开招标公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连海关国家口岸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内蒙古二连浩特)建筑结构加固施工公开招标公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连海关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口岸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内蒙古.二连浩特)建筑结构加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口岸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内蒙古.二连浩特)建筑结构加固施工

ZS-QCRH-H-2019-1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岩

项目联系电话:0471-522367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二连海关

地址:内蒙古二连浩特市前进路北1266号

联系方式:王帅0479-753517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岩0471-5223675

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招标范围:

国家口岸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内蒙古.二连浩特)建筑结构加固施工(技术要求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 建设地点:二连浩特

3 建设规模:总建设面积3600平方米,共四层。

4 计划工期:2019年7 月15日-2019年8 月31日;

5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6 投资规模:约260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考核证书B级),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4、具有抗震加固工程建设完成的并已经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业绩;5、投标人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6、此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8、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0.0 万元(人民币)

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报名成功后,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无法投标

六、开标地点: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 报名人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

3、提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4、提供投标人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5、提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有效期内)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6、提供抗震加固工程建设完成的并已经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合同),并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

7、提供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度(2016-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8、提供投标人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原件(近六个月经税务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等的纳税证明材料)和近期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近六个月经社保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并提供复印件;

9、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10、提供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盖单位公章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11、提供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是否被列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授权委托人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两份,A4纸胶装成册),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

注:(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或其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

(2)证件复印件的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提供的资料不合格而不予接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的发展等,并按现行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执行。

本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依据各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各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的价格给予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如招标过程或后期审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或虚假证明,则报相关的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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