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旧县乡0.5万亩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18年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旧县乡0.5万亩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SDTADP2018-0010-00

2.2 项目概况:2018年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旧县乡0.5万亩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涉及旧县乡大吉城三村、王古店三村、王古店四村、尹村二村等4个行政村。辐射带动第一书记村包括老湖镇陈辛庄村、后埠子村、刘庄村、西四村、后仓村、辛店铺村、贾村7个行政村,大羊镇魏楼村1个行政村和东平街道办事处的大井村、百户庄村2个行政村。主要包括灌溉工程、排水工程、渠系建筑物工程、农田工程、土壤改良、田间道路等工程措施,以期达到农业基本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显著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较大提高,成为高产稳产、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控制价:402.7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2还应具备: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和鲁水规字〔2017〕4 号的相关规定;

3.2.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3投标人须具有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或单位注册地检察院出具);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15日至2018年01月23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216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2月12日14时00分; 地点为: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室(东平县汇河街北200米利民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 址:东平县平湖路399号

联 系 人:石科长

电 话:0538-2850383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泰安中心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24号(东岳大街与唐訾路交汇处东行20米路南二楼)

邮 编:271000

项目经理:张艳艳

电 话:0538-8669206

电子邮件:lczhb5ta@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泰安分行虎山东路分理处

账 号: 3705 0169 6408 0000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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