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发这类奇葩文件的多为市级以下党政机关,这些文件可分为出格要求类、创收牟利类、内容掐架类、低级失误类。(新浪新闻,12月18日)
一提到政府文件,人们自然而然的会想到一个专有名词“红头文件”。之所以称之为“红头文件”,顾名思义,自然需要政府印章作为保障,那么这个“红头文件”所代表的,又是什么呢?
“文件”一词本来没有什么值得研究的价值,但是一旦在前面加了“红头”二字,那可就是天壤之别了。为何“红头文件”就与普通文件不一样呢?原因很简单,“红头文件”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文件”,更重要的是,它代表着政府的公信力。“红头文件”在出台之前的各项准备措施都可以说是相当之严格,要经过重重地审核、多次地修改才能够最终成文,公诸于众。那么如此严格的审批修改程序,为何会出现类似于“公厕里苍蝇不多于3只”“如8月8日中午的杏鲍菇炒肉几乎没有吃到肉”的奇葩文件会经常出现在“红头文件”的内容中呢?
“红头文件”所代表的,不仅仅是文件本身的内容和规定,更多的是政府公信力的直接反应。笔者认为,之所以能够出现如此多的奇葩“红头文件”,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在工作态度上出了一定的问题。做工作“浮”在表面,难以沉下去仔细调查研究;考虑问题“浮”在表面,没有深沉次的、全局的思考问题;做调查研究“浮”在表面,仅凭个人经验想当然的得出结果……如此种种,怎能密切联系群众?
奇葩的“红头文件”不能够随便一笑处之,其反映出的问题是深沉次的,需要引起高度的重视,不仅是对“红头文件”的签发过程的严格审核,更是要将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把控文件的数量与质量这两个关卡,同时也需要加大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引导,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错误的将手中的“责任”变成可以随便挥霍的“权力”,导致的不仅仅是贻笑大方,更是无形之中践踏了政府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