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构设置|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市机构设置|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1999年3月18日颁布实施,共计二十二条。下文是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内容全文

  第一条

  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有、集体、外资、合资、个人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

  第三条

  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电力企业和人民群众都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所属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包括:电网经营企业、供电企业、发电企业)负责人组成的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所辖行政区域内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相应的电网经营企业,负责电力设施保护的日常工作。

  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应当在有关电力线路沿线组织群众护线,群众护线组织成员由相应的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发给护线证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管理部门可制定办法,规定群众护线组织形式、权利、义务、责行等。

  第四条

  电力企业必须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对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电力企业有权制止并可以劝其改正、责其恢复原状、强行排除妨害,责令赔偿损失、请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以及采取法律、法规或政府授权的其他必要手段。

  第五条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为了保证已建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和保障人民生活的正常供电而必须设置的安全区域。在厂矿、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之和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

  1千伏以下 1.0米

  1-10千伏 1.5米

  35千伏 3.0米

  66-110千伏 4.0米

  154-220千伏 5.0米

  330千伏 6.0米

  500千伏 8.5米

  第六条

  江河电缆保护区的宽度为:

  (一)敷设于二级及以上航道时,为线路两侧各100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水域;

  (二)敷设于三级及以下航道时,为线路两侧各50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水域。

  第七条

  地下电力电缆保护区的宽度为地下电力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75米所形成两平行线内区域。

  发电设施附属的输油、输灰、输水管线的保护区依本条规定确定。

  在保护区内禁止使用机械掘土、种植林木;禁止挖坑、取土、兴建建筑物和构筑物;不得堆放杂物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

  第八条

  禁止在电力电缆沟内同时埋设其他管道。

  未经电力企业同意,不准在地下电力电缆沟内埋设输油、输气等易燃易爆管道。管道交叉通过时,有关单位应当协商,并采取安全措施,达成协议后方可施工。

  第九条

  电力管理部门应在下列地点设置安全标志:

  (一)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的人口密集地段;

  (二)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的人员活动频繁的地区;

  (三)车辆、机械频繁穿越架空电力线路的地段;

  (四)电力线路上的变压器平台。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距电力设施范围500米内(指水平距离)进行爆破作业。因工作需要必须进行爆破时,应当按国家颁发的有关爆破作业的法律法规,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并征得当地电力设施产权单位或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报经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批推。

  在规定范围外进行的爆破作业必须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冲击、扰乱发电、供电企业的生产和工作秩序,不得移动、损害生产场所的生产设施及标志物。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距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的下列范围内进行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的活动:

  (一)35千伏及以下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周围5米的区域:

  (二)66千伏及以上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周围10米的区域。

  在杆塔,拉线基础的上述距离范围外进行取土、堆物、打桩、钻探、开挖活动时,必须遵守下列要求:

  (一)预留出通往杆塔、拉线基础供巡视和检修人员、车辆通行的道路;

  (二)不得影响基础的稳定,如可能引起基础周围土壤、砂石滑坡,进行上述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负责修筑护坡加固;

  (三)不得损坏电力设施接地装置或改变其埋设深度。

  第十三条

  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和供电安全的树木、竹子等高杆植物。

  第十四条

  超过4米高度的车辆或机械通过架空电力线路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并经县级以上的电力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

  架空电力线路一般不得跨越房屋。对架空电力线路通道内的原有房屋,架空电力线路建设单位应当与产屋产权所有者协商搬迁,迁拆费不得超出国家规定标准;特殊情况需要跨越房屋时,设计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增加杆塔高度、缩短档距等安全措施,以保证被跨越房屋的安全。被跨越房屋不得再行增加高度。超越房屋的物体高度或房屋周边延伸出的物体长度必须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

  第十六条

  架空电力线路建设项目和公用工程、城市绿化及其他工程之间发生妨碍时,按下述原则处理:

  (一)新建架空电力线路建设工程、项目需穿过林区时.应当按国家有关电力设计的规程砍伐出通道,通道内不得再种植树木;对需砍伐的树木由架空电力线路建设单位按国家的规定办理手续和付给树木所有者一次性补偿费用,井与其签定不再在通道内种植树木的协议。

  (二)架空电力线路建设项目、计划已经当地城市建设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园林部门对影响架空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树木,应当负责修剪,并保持今后树木自然生长最终高度和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之间的距离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

  (三)根据城市绿化规划的要求,必须在已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种植树木时,园林部门需与电力管理部门协商,征得同意后,可种值低矮树种,并由园林部门负责修剪以保持树木自然生长最终高度和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之间的距离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

  (四) 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在最大弧垂或最大风偏后与树木之间的安全距离为:

  电压等级 最大风偏距离 最大垂直距离

  35-110千伏 3.5米 4.0米

  154-220千伏 4.0米 4.5米

  330千伏 5.O米 5.5米

  500千伏 7.0米 7.0米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树木应当依法进行修剪或砍伐,所需费用由树木所有者负担。

  第十七条

  城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审批或规划已建电力设施(或已经批准新建、改建、扩建、规划的电力设施)两侧的新建建筑物时,应当会同当地电力管理部门审查后批准。

  第十八条

  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种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或高杆植物。

  电力企业对已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新种植或自然生任的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应当予以砍伐,并不予支付林木补偿费、林地补偿费、植被恢复费等任何费用。

  第十九条

  电力管理部门对检举、揭发破坏电力设施或哄抢、盗窃电力设施器材的行为符合事实的单位或个人,给予2000元以下的奖励;对同破坏电力设施或哄抢、盗窃电力设施器材的行为进行斗争并防止事故发生的单位或个人,给予2000元以上的奖励;对为保护电力设施与自然灾害作斗争,成绩突出或为维护电力设施安全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根据贡献大小,给予相应物质奖励。

  对维护、保护电力设施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或个人,除按以上规定给予物质奖励外,还可由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各自的权限给予表彰或荣誉奖励。

  第二十条

  下列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一)损坏使用中的杆塔基础的;

  (二)损坏、拆卸、盗窃使用中或备用塔材、导线等电力设施的;

  (三)拆卸、盗窃使用中或备用变压器等电力设备的。

  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下列违反《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本细则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理:

  (一)盗窃、哄抢库存或者已废弃停止使用的电力设施器材的;

  (二)盗窃、哄抢尚未安装完毕或尚未支付使用单位验收的电力设施的。

  (三)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电力管理部门为保护电力设施安全,对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能源部、公安部1992年12月2日发布的《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市级政府机构设置

作用一样,没有区别。

12345称市民热线,部分地区为市县区的长秘书办来接听,而大多数则由中国电信的外包公司来接听。为各地人民政府与中国电信签订的外包来负责。

而省市区县的各个职责不一样。省市级的为前台接听,负责处理市民的政策咨询,以及投诉派单到各市各区的职能部门。而县区一级,则将派单后的结果向市民进行回访和总结并上传相关信息给上级部门。

政府机构的设置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本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将下一级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决定本级预算预备费的动用;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监督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改变或者撤销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况。乡、民族乡、镇政府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关

于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决定本级预算预备费的动用;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级预算的执行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批准,乡、民族乡、镇本级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可以由上一级政府代编,并依照本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人民政府下设的机构部门

卫健委其实就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这个部门主要是组织并拟订中国国民的健康政策,以及预防和控制国民重大疾病的,并且也负责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负责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的发展,争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

而卫生局只是国家地方的各级医院的一个主管部门,平时主要负责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治疗,以及当地的中医药工作发展规划,促进中西医结合的发展工作,下面管着办公室,医政科,健教所,爱卫会等职能部门。

两者没有什么联系。

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我的理解是法律效力并不决定于用什么名称,而是决定于制定文件的机关的级别。一般级别高的机关规定的文件效力高于级别低的。当然,级别不同制定的文件的名称也不同。《立法法》只规定了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国委院及地方政府制定规章条例。

省人民政府机构设置

河北省是民国成立的,不是解放后。其省政府也是原来就有的,人换了而已,不是重新成立。中华民国成立后,当时国民政府建都南京,今河北境域主要属直隶省,后因直隶省名不符实,于1928年改为河北省今名。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仍为河北省。1952年撤销平原省,将武安、涉县、临漳三县划归河北省,同年还撤销察哈尔省,将其原察南、察北两个专区划归河北省;1956年撤销热河省,将其原大部分辖区划归河北省。1958年,将河北省的顺义、延庆、平谷、通县、房山、密云、怀柔、大兴等县划归北京市。 1973年,将河北省的蓟县、宝坻、武清、静海、宁河等五县划归天津市。至此,形成现在河北省的辖区规模。河北曾以保定、天津为省会,后迁至石家庄。

省级人民政府的机构设置

县编委办不是事业单位,而是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为公务员编制。县编委办的全称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既是县委的工作机构,也是县政府的工作机构,与县人事劳动局合署办公,一般情况编委办主任由人事局长兼任。编委办的主要职责:

1.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指导县人大机关、法院、检察院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工作;审核县人大机关、法院、检察院和县乡镇党政机关、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的指示精神协调县委各部门、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

2.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3.负责非常设机构的清理及机构名称的变更等工作;负责做好全县党政群机构、事宜单位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表

国家机构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而建立起来的一整套国家机关体系的总称。

按照宪法第三章的规定,中国的国家机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特别行政区的国家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人民监察委员会组成。

从行使职权的性质上看,可以把它们分为国家权力统一原则下的权力、行政和司法等机关;从行使职权的地域范围上看,可以把它们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

扩展资料

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一系列重要论述。

1、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政机构属于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的要求。

经济不断发展,社会不断进步,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上层建筑就要适应新的要求不断进行改革”“我们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要根据实际需要,自觉进行机构调整和改革,以利于把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充分发挥出来”。

2、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整个机构改革的全过程、各环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

“从机构设置上充分发挥党领导一切工作的体制优势,提高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机关履行职责的各方面各环节。”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根本立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统筹进行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要把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看成一个整体的、系统的工程,统筹推进党中央机构、全国人大机构、国务院机构、地方机构、群团组织等的改革,进行系统研究和系统改革。

5、优化协同高效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着力点我们进行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关键是要实现机构职能的优化、协同、高效并存。

优化就是要科学合理、权责一致,协同就是要有统有分、有主有次,高效就是要履职到位、流程通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要这个目标达到了,该精简的就精简,该加强的就加强,不要为了精简而精简。

6、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加快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

形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武装力量体系,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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