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永华
最近,凉山州金阳县出台了《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遏制婚丧事宜高额礼金和铺张浪费之风的实施细则(试行)》文件,以10条刚性规定遏制婚丧高额礼金和铺张浪费之风,比如:婚嫁礼金总额不超过6万元;婚嫁中送亲接亲车辆不得超过6辆;丧葬活动中亲属一方奔丧车辆不得超过5辆,包括普通群众都得遵照执行。连日来,此事也成为了金阳县广大群众茶余饭后的热议话题。(1月25日《成都商报》)
政府针对社会上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中存在严重的铺张浪费现象,以红头文件形式号召广大干部职工崇尚节俭,反对奢侈浪费。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出可具体操作的实施细则加以约束。并作为“标准”要求全县广大干部职工遵照执行。无论从对社会的倡导意义还是对干部职工的廉政作风建设等,各方面均体现出极大的善意和积极意义,特别是在这份由县政府红头文件作出的实施细则中,将普通百姓群众与干部职工“相提并论”,干部公职人员违反文件规定要受到追究处罚,普通村民百姓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中超出标准,也将受到取消各种惠民补贴政策等相应行政干预处理。
按说,百姓群众遇到换丧嫁娶、红白喜事,如何操办,以什么标准,请多少人,宰多少头牛,接亲、奔丧动用多少车辆等等完全就是百姓群众的家事儿,既不可能有花费公款的嫌疑,更不存在借婚丧嫁娶和红白喜事来收礼敛财,能够参与百姓家的婚丧嫁娶,非挚爱既亲朋,也不会有任何“动机不纯”的闲杂人员,花费的都是自掏腰包。政府将红头文件的触角伸到普通村居民的家庭,管起了老百姓的“家事儿”,即使是用心良苦,完全出于善意。群众也未必全是支持和理解,在法律意义上更值得商榷。
显然,即便是老百姓自掏腰包操办换丧嫁娶、红白喜事,规模过大、过于追求排场,同样会占用一定的社会公共资源,也同样会给他人的生活出行等造成一定影响甚至不便。而由此过于铺张造成的严重浪费,更不符合我们一贯所倡导的节俭理念。规定婚嫁礼金不能超过6万元,既是推崇新的婚恋价值观,也是在有效遏制金钱婚姻等腐朽婚姻观念在农村一些地区的死灰复燃。规定丧葬活动中亲属一方奔丧车辆不得超过5辆,既是在倡导丧事从简,显然更是在倾力推动厚养薄葬,避免出现那种“活着没人问、死后一大阵”荒唐现象。平心而论,在正常的社会生态下,无论是领导官员还是百姓群众,遇到婚丧嫁娶这种带有浓厚民俗气息的红白宴请,几乎没有人可以拒绝不跟风。政府出于廉政和端正社会风气的角度发文将普通百姓与党员干部“相提并论”并予以规范矫正,确有其必要性。
但对于普通百姓群众而言,恪守法律的底线是“法无禁止皆可为”,国家法律法规并没有对公民婚丧嫁娶红白喜事在规模上、档次上有任何限制规定,更没有规定可以宰几头牛。党员干部有党纪政纪的约束,而普通百姓群众只要不违法一切皆可为,如果因为办理红白喜事“超标”,因此“就不再发放各种补贴等”,那恰恰表明县政府是在“违法行政”,因为对于任何一级政府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村民依法享受的国家各种优惠政策和惠民补贴,基层政府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进行克扣或截留。
政府发文介入百姓家事,虽然善意可嘉也是用心良苦,但确有不依法行政的嫌疑,这也与长期以来所形成的红头文件依赖性思维有很大关系,显而易见,金阳县是针对当地呈现出的婚丧事宜高额礼金和铺张浪费成风现象,欲通过采取某种既体现服务型政府意识又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对此加以规范和矫正,但“红头文件”所形成的思维禁锢,又让他们无法将党员干部与普通群众和政府要求进行“无缝对接”,本是一场革除陋习且极富特色的“新风宴”,结果硬是让“红头文件”这套餐具给整变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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