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院以“四个强化”提升保密工作水平-保密文件柜

酒泉市院以“四个强化”提升保密工作水平-保密文件柜

2016年以来,酒泉市检察院结合自身特点和检察工作实际,立足“四个强化”,务实推进保密工作,确保保密要求有效落实、密码设备绝对安全,长期保持了“零泄密”目标,为检察工作的深入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强化领导,夯实基础,构筑保密工作“防火墙”

一是突出责任抓落实。坚持把保密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检察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将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各处室长吸纳到院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配齐配强技术处、办公室保密专兼职人员,优化了由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分别牵头的保密委员会和密码工作领导小组的人员结构。分解保密责任到各处室,年初层层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明确部门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内勤的重要责任、其他人员的直接责任,构建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保密责任体系。

二是突出基建抓保障。加大保密设施设备投入,严格按照标准建立了专门的机要室,安装了办公楼视频监控设备以及计算机中心机房、文印室、档案室等重点保密部位的防护网、防盗门和报警器,并为办案干警配备了独立上锁的专用文件柜、保险柜,所有保密密码设备经院保密委、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和专业机构逐项验收,从硬件设施上筑牢保密管理安全屏障。完成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并顺利通过市保密局组织的专家现场测评。落实专人加强保密密码设备日常维护,认真作好一、二级机要通道涉密终端管理,保障了涉密网络畅通运行。

三是突出重点抓管理。加强对举报线索管理、自侦案件侦查、办结案件归档、涉密公文管理等环节的保密管理,加强对业务办案人员、机要工作人员、检察信息技术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与涉密事项紧密关联人员的保密管理,加强线索、案件移送和涉密文件交办过程中的保密管理,做到保密工作不留死角、无缝衔接。规范门户网站信息更新和宣传文稿审查工作,严格按照规定逐一登记、审核、审批,确保公开发布的信息不含涉密信息、敏感信息、具体个案情况和重要统计数据

强化教育,提高保密意识,打好保密工作“预防针”

建立保密知识教育常态化机制。明确学习内容,重点学习《酒泉市人民检察院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规章制度汇编》,与时俱进加强保密法规、保密纪律、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以及各级保密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明确学习时间,要求党组中心组、各党支部分别于每年、每季开展至少一次的保密知识学习,各内设部门适时开展针对性学习。明确重点对象,着重提高机要人员、办案人员、部门内勤、新进人员以及办公室、政治部、技术处、案管办、举报中心等要害部门、要害岗位人员对检察工作的保密责任和保密义务的思想认识。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教育。通过检察内网开设“保密园地”、支持干警参加专门培训、开展失、泄秘事故反面案例警示教育、聘请市委保密委领导开展专题讲座、举办保密知识测试和竞赛等措施,促使干警做到应知应会、入心入脑。重视办案过程中的保密教育,严禁干警将案件材料带回家中办理,严禁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探讨案情,要求在外出办案过程中形成的案件材料必须带回单位进行保密存放。2016年以来,共开展专题保密教育活动11次,覆盖了全体干警以及所有工勤人员,确保了保密教育不因办案忙碌而放松,保密工作不因干警岗位变化而脱节。

结合廉政谈话开展提醒式教育。针对检察工作涉及大量秘密的实际,结合新进人员入职、干部晋职晋级、员额检察官选任、干警退休离岗等廉政谈话,同时进行保密谈话,帮助干警进一步认清当前窃密与反窃密斗争的严峻形势,要求干警在重大问题、查办案件中明辨是非、管住欲望、注重小节,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保守因工作关系知晓的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坚决防止因利益、过失的失泄密现象发生。两年来,结合廉政谈话开展提醒式教育70余人次,在职干警、离退休检察人员及工勤人员中没有发生一起失泄密事件。

强化约束,规范保密行为,铺设保密工作“警戒线”

标本兼治,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梳理全市检察机关近年来各项保密检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其他单位关于失泄密典型案例的经验教训,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院要求,按照行为可控、资源可管、事件可查、运行可靠原则,研究制定并完善了《酒泉检察机关涉密信息系统安全运行保密管理制度总则》,以及涵盖组织机构设置、人员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安全、涉密文件处理、培训教育、安全审计、监督检查、应急处置等26项的保密规章制度。将各项保密制度汇编成册印发到两级院各内设部门,并将适合公开的制度制作上墙,要求干警遵照执行,努力做到保密工作的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进一步推进保密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迈进。

不留盲区,用制度箍紧工勤人员。专门制定《工勤人员保密管理规定》(暂行),确定保洁员、保安员、维修人员、司机四类工勤人员为涉密事项紧密相关人员,明确6条工勤人员的保密责任和义务。把好聘用政审考察关口,明确将遵纪守法、入党入团、个人从业经历和境外交往情况放在对拟聘用人员考察的首要位置;制定《工勤人员上岗资格审查表》,规定院保密委结合考察情况,经过保密审查并签署同意意见后,工勤人员才能上岗。加强日常教育管理,明确工勤人员必须参加本院召开的保密工作会议,自觉落实保密要求。强化责任追究,对违反保密规定的,根据情节和后果追究当事人及使用管理部门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强化检查,消除保密隐患,编制保密工作“过滤网”

时刻保持危机意识,以落实三项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坚持每月自查,由内设部门对自身遵守保密规定情况进行自查,自查结果报院保密委备案,发现问题即时纠正。坚持每季抽查,由院保密委对涉密重点环节、重点岗位进行抽查,全院通报抽查结果,并结合每季度的工作推进会,研究分析、限时整改、堵塞漏洞。坚持“五一”、“国庆”及春节前的专项保密检查,由检察长专门布置、分管副检察长牵头,对档案、机要、传真等要害部位进行专项检查,保障保密设备安全和正常运行。通过三项检查,共整改网络运行维护乏力、移动存储介质使用不规范、未按保密要求存放案件资料等方面的问题,有效防范了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时刻保持警惕意识,以严格督察考核推动制度执行。将保密工作纳入规范化建设,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强化纪律作风年”、“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为契机,狠抓保密规范的执行落实。同时将保密工作纳入纪检监察专项督察,由纪检监察机构定期、不定期地对保密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察,防止保密管理机制“空转”现象发生。将保密工作纳入年度考评范围,由院保密委对各内设部门保密工作进行综合评价,把考评结果作为部门和部门负责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并实行发生失泄密事件一票否决制度,有力推动了各项保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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