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时是与鲁迅年龄相仿的有趣的玩伴,时隔二十年再见,早已物是人非,闰土已经成为一个受生活压迫而木讷的中年人,鲁迅见了非常伤感,写下了短篇小说《故乡》,后来被选入小学语文课本。
年少时的闰土
人们总是习惯怀念过去的美好,怀念幼年的玩伴,大概是那个时候心性单纯,没有成年人世界里的等级尊卑观念,小孩总是很容易玩在一起的。
那时的鲁迅虽是少爷,可他自小也没有少爷的架子,闰土只是他家长工的儿子,因为鲁迅家里十年一次的大祭上城里来帮忙,乡下的少年只觉得来城里新鲜。
初识迅哥的时候,闰土是意气风发的阳光少年,百无禁忌,脖子上挂一个银项圈,头顶戴一个小毡帽。再怕羞的孩子,对同龄人是没有戒备的,半天的时间两个孩子就玩到了一块儿。
初生牛犊的闰土,有多少在少年鲁迅看来新鲜的玩法,家中光景不错、被高门大院阻挡住的少年鲁迅,初见就被闰土的“见多识广”所震撼,他感慨说“阿!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一朋友所不知道的”。
而闰土,那时也是不谙世事的孩子,他活泼可爱、聪明能干,上城里也是一件极新鲜的事,他没有那些世俗观念的禁锢,没有因为自己跟鲁迅身份地位不同而感到自卑,是真的“少年不知愁滋味”。
他给鲁迅说在冬天雪地里捕鸟的事,让鲁迅期盼着下雪;又邀鲁迅夏日到他家去,海边有漂亮的五色贝壳,瓜地里有偷瓜的獾猪。可不久之后,正月过去了,小伙伴终究要一别,两人都哭着不舍得分开。此后还相互送过一两次礼物,但是再也没有见面。少年时期的美好就止于此。
鲁迅先生的文章大都很写实,很多都是自己经历过的事情的反思,在现实中都能找到人物的原型,并且他的故事朴实无华,让我们容易联想起自己或身边的人的境遇,而故事的寓意却意味深长。
正是因为如此,鲁迅笔下的人物总是能打动人心,拷问灵魂。
这两位少年的故事,像极了年少时的我们,很多时候成为小伙伴的,更主要是志趣相投而不会考虑家庭背景、父母的社会地位、家里的经济情况等等。少年的心里,没有成年人的负担和顾忌,大家都是天不怕地不怕没心没肺地活着。
中年时的闰土
二十年后,鲁迅回乡的时候,偶然地又见到了闰土,当闰土叫了一声“老爷”并拉出自己的儿子水生给鲁迅跪下的时候,鲁迅就知道,一切都已回不去了,闰土已经不是当年的闰土了……
此时的家乡早已物是人非,再见到闰土的时候,是鲁迅鲁迅回乡卖掉老屋。来鲁迅家拾捡旧物的闰土,已然成了一个神情麻木、寡言少语的人,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并且皱纹如沟壑。
历经沧桑的闰土,已经如同当年他的父亲一样,从头上的破毡帽和身上的薄棉衣、开裂的粗笨的手以及手里拿的长烟管来看,生活的艰辛都刻在了他的外表上。当鲁迅的母亲让闰土还和以前一样叫“迅哥”时,闰土还解释当时年少不懂事,老爷毕竟是老爷。
闰土被现实磨圆了棱角,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来。少年时他讨厌父母那样卑躬屈膝,长大后的闰土活成了他小时候讨厌的人,成为了他父亲那样“守规矩”的中年人。
作为六个孩子的父亲,他身上的担子很重,一家人吃不饱,社会又不太平,各种苛捐杂税像大山一样压着他,然而没有多少文化的他,心里苦又说不出来,只能靠烟管消愁。连鲁迅的母亲都叹息他的境况。
童年的玩伴,再也没有说不完的话,而是变得无话可说了,匆匆两面,从此别过,不一样的人生让他们再也不会有交集。离乡的船上,鲁迅从宏儿和水生的身上看到了少年时候他和闰土的影子,他希望下一辈不要再像他们,长大了又生分起来……
唯一不变的,是中年的闰土依然很容易满足,鲁迅说家里的东西给他随便挑,除了家里能用的桌椅板凳瓷碗之类的,他还拿了香炉和烛台。
这一个小小的迷信举动,鲁迅暗地里还笑他,可是转而一想,这不也说明闰土对生活还抱有一丝希冀吗?只不过是闰土的希望近在眼前,鲁迅的希望茫远罢了。
这篇原名《故乡》的小说是由鲁迅于1921年创作的,他在数年之后见到自己已经陌生的幼年好友之后,满怀伤感地写下了这个短篇小说,以缅怀自己逝去的青春,也感慨这个泯灭人性的社会。
现实中在鲁迅的故乡,确实有一位闰土的原型,真实的名字叫做章运水,鲁迅目睹了他从一个勇敢少年变成一个地地道道的封建农民。
他很勤奋地干活,日复一日地赚取家用,但是辛劳并没有让他换来安稳的生活,反而是身体越来越差,后来患了重病还长了恶疮,生存都极为艰难的他,更别提治病了,不久后就病逝了。
百年后的今天,早已物非人非了,但如今读起鲁迅的文章,依然觉得一针见血。如今再看这篇文章,我们又何尝不是另一个“闰土”呢?时光的磨砺,让我们最终承认了父母的平凡、自己的平庸和后代的普通。
然而人生大概就是,我们认识到自己的平凡,意识到少年的意气风发已经不再,但依然对下一辈报以希望,生生不息,我们最终都活成了闰土,但是相比年少的时候更能够承担风雨的洗礼,敢于面对人生的世事艰难。
用一句俗套的话说,就是“真正的英雄主义是认清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