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70.1万余元。
近日,上海长宁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被告美容诊所对韩女士的医疗损害负主要责任,赔偿韩女士各项损失共计40.1万余元。判决已经生效。
手术失败索赔不成
家住东北的韩女士,早年做过简单的隆鼻手术,后又做了全面整形和鼻翼切除手术。尽管做了两次手术,韩女士还是对自己的鼻型不满意,感觉呼吸不畅。2017年4月初,韩女士找到上海这家美容诊所,要求进一步手术治疗。
门诊在对韩女士进行检查后立即制定了治疗方案,并于当晚对韩女士进行了全麻手术,具体包括:鼻假体取出、鼻尖延长、抬高缩小、鼻小柱延长、鼻小柱基底凹陷矫正、鼻翼基底凹陷矫正、鼻尖瘢痕修复、鼻翼软骨重建、鼻孔畸形矫正、歪鼻矫正、鼻背假体植入。留院观察一天,韩女士出院,支付医药费12.5万元。
但韩女士没想到,这个手术不仅没有解决呼吸不畅的老问题,还产生了经常流鼻涕的新情况。更让她无法接受的是,鼻翼部位有明显的凹坑,鼻孔变形凹陷。2018年1月,韩女士再次来到上海,在一家三甲医院做整形手术。医生诊断为鼻翼畸形:鼻畸形,鼻腔大小不一,不对称,鼻腔细长,呼吸影响。建议做隆鼻。韩女士立即与美容诊所交涉。门诊部承认手术失败,但只同意退还全部手术费用12.5万元。
对簿公堂讨回公道
2018年8月,韩女士起诉至上海长宁法院,要求涉案美容诊所赔偿损失。考虑到之前手术存在问题,韩女士要求门诊部承担90%的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责任。外加精神损失费等。共计赔偿70.1万余元。
庭审中,上海长宁法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对被告门诊部对韩女士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医疗过错、过错是否构成医疗损害进行了鉴定。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称:“本案属于对患者身体的医疗损害,涉案门诊部医疗活动中存在手术指征不严谨的医疗过错,与患者韩女士目前的鼻部状况存在因果关系”。同时,韩女士认为“目前的后果不完全是医生操作不当造成的,原鼻畸形也与目前的情况有关”。鉴定最终认定,韩女士的病情构成八级伤残,被告门诊部应承担主要责任。
上海长宁法院审理后,根据本案具体情况,判决被告美容诊所对韩女士的合理损失承担70%的赔偿责任。法院对韩女士的诉讼请求进行了逐项审查,判决被告门诊部支付韩女士各项赔偿共计40.1万余元,不包括韩女士诉讼请求中包含的未实现的医疗费用,同时保留韩女士对后续治疗费用的诉讼权利。判决已经生效。
爱美心切莫失警惕
与韩女士美容失败不同的是,朱女士在整形医院整形时遇到了骗子。
2017年12月,朱小姐到上海某整形医院做整形手术。不知道为什么,小伙子沙某知道了这个情况,沙某也了解到朱小姐是贷款支付手术费用的。于是,沙某向朱小姐编造了这家整形医院业务员的身份,谎称医院在搞活动,立即还款可以减少一半贷款金额。于是,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沙某通过支付宝骗取被害人朱小姐共计35180元,用于还债和消费。
发现被骗后,朱小姐立即向警方报案。2018年12月12日,被告人沙某在江苏常州溧阳市某酒店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今年5月,沙某被提起公诉。5月16日,上海长宁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查明,今年30岁的沙某于2008年7月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3000元。2013年5月出狱。沙的犯罪构成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沙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判决已经生效。
法官提醒,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先进的美容和医疗技术确实让人们实现了美好的愿望。但是,现实地、客观地、理性地看,任何医疗措施都存在风险。作为一种商业存在,美容诊疗市场存在鱼龙混杂的情况是毋庸置疑的,这就更需要需求者仔细甄别。当“天上掉馅饼”的场景出现时,更要保持清醒的认识,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