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电动车标准从开始制定到现在已经拖了三年,3月10日就连低速电动车国家标准的起草组组长董扬都发文吐槽近来频繁被人问及有关进展情况,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再次提及请求相关政府部门,加速推动标准制订工作。这位大家眼中的领导人物现在能做的也只是每年一再呼吁。
究其本质,是背后错综复杂的利益纠葛,正如董组长说的,我国对于车辆管理部门众多,协商一致的时间过长。虽然全国人大曾经问责,但推进程度犹如挤牙膏,单纯的拖延,只会让行业变得更加混乱,更加的无所适从,滋生出更多不利于行业、不利于老百姓的地方行为。
对此,国务院强硬出手了,3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国家政策层面下发各地方,给迟迟未出台的低速电动车标准指明了方向!
一是科学合理选择听取意见对象。充分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的意见,特别是民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意见。
二是运用多种方式听取意见。做好沟通协调,提高企业贯彻落实的积极性。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要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是完善意见研究采纳反馈机制。对相对集中的意见未予采纳的,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反馈和说明。
四是加强制度出台前后的联动协调。要结合实际设置合理的缓冲期,增强制度的可预期性,为企业执行制度留有一定的准备时间。要加强新出台规章的备案审查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维护法制统一。要注重制度执行过程中的上下联动,避免执行中的简单化和“一刀切”,不能让市场主体无所适从。
五是注重收集企业对制度建设的诉求信息。主动及时了解企业所需、困难所在,增强有关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
低速电动车作为现实存在已经多年,确实存在广大的市场需求,我国部分地区确实有生产这种性能不高而成本更低的交通运输工具的优势能力,正因为对低速电动车缺乏规范管理,才导致畸形发展,相信在国务院的助推下,低速电动车标准将会兼顾多方利益,让更多优秀的、高品质的、有技术含量的低速车企业成长起来,为方便城乡群众出行提供一个安全、规范的市场及消费环境!
国务院一锤定音,标准制定要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传达出了企业在政府决策中具有充分的话语权,如果一项政策让行业80业无法承受,就要对政策进行适时调整,低速电动车行业规则与标准的制定必将会参考企业的意见与建议,旨在促使行业革新与升级,贯彻了“三个一批”的重要思想,具有正向的引导意义。
另一方面,低速电动车标准近期出台概率很小,即使出台也会设置“过渡期”,避免政策实施中的“一刀切”,生活还要继续,所以还请放心卖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