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互联网电视或将被纳入“网络广播电视”进行管理
在近期新版广电总局发布的《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首次、正式提到“网络广播电视服务”。笔者认为,这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手机电视、IPTV、互联网电视等基于信息网络和数字技术的新媒体形态层出不穷。这些电视业务新形态拥有交互式的传播方式、专业化的节目内容,极大地满足了受众需求,使得广播电视格局逐渐由“单一垄断”转化为“多元并存”的发展局面。 从本质上来说,新媒体具有一对多的广播性质(注:此处的广播并非技术意义上的“广播”),其受众人口多、影响面积大,具有广播电视的属性。这一特点决定了新媒体和传统广播电视网络一样都是群众精神文化的娱乐工具、是党和政府言论的传播途径,关系着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必须对其进行严格监管,保证其传播行为的方向性和正确性。 “网络广播电视”的提出是规范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秩序、促进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服务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保护公众和从业机构的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 2、互联网电视内容牌照,民营企业是否可以申请? 按照《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的陈述,申请从事IPTV、手机电视、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的,应当是经国务院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地(市)级以上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中央新闻单位。申请从事IPTV、手机电视、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的,还应当具备2000小时以上的节目内容储备,同时应有30人以上的专业节目编审人员。 根据这一意见稿,我们可以看出,申请从事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应当是经国务院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地(市)级以上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中央新闻单位。但是另一方面,目前总局发布的是意见稿,从事互联网电视服务的所有单位是可以向总局提出建议的,但是笔者认为暂时向民营企业开放的机会不大。 原因大致有: 1)互联网电视或即将被纳入总局关于网络广播电视统一监管,这样互联网电视就被赋予了文化宣传阵地和喉舌功能,也就需要总局有相应的行业协同准则来约束,所以笔者认为暂时向民营企业开放的可能性不大! 2)需要相关申请单位具备2000小时以上的节目内容储备,同时应有30人以上的专业节目编审人员。背后可能还有一些专业要求。这不是一般民营企业所能达到的。 目前获得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牌照包括CNTV(中国互联网电视)、百视通、华数传媒、湖南电视台(芒果TV)、中国国际广播电台(CIBN互联网电视)、中央人民电台(银河互联网电视)、南方传媒、电影卫星频道节目制作中心、城市联合电视台CUTV、北京台、云南台、山东台、湖北台以及江苏台等14家机构单位。 3、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牌照,7大牌照商都在探索盈利模式 目前总局共批准七家互联网电视集成服务机构:CNTV(中国互联网电视)、百视通、华数传媒、湖南电视台(芒果TV)、中国国际广播电台(CIBN互联网电视)、中央人民电台(银河互联网电视)、南方传媒。关于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牌照,总局去年已经明确提出不会继续下发。 关于总局的管控政策,7大牌照商都表示支持!芒果TV互联网电视事业部总经理成洪荣则认为,正是因为互联网电视的意识属性,即被赋予的文化宣传阵地和喉舌功能,使得互联网电视必须进一步提升公信力,这就需要通过政策监管来协同树立行业规则。 CIBN互联网电视副总经理米昕指出,监管之下,牌照方有能力整合资源了,随着整合的逐渐深入,牌照方整合起来的资源越来越多,这种联合体的综合实力变得强大。如今监管之后,想要在市场中继续生存,就需要与牌照方合作,向牌照方靠拢。 银河互联网电视方面则表示,联网电视从业者,都应尊重和执行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要求。 目前,中国互联网电视产业真正的商业模式还没有得到建立。除了面向企业客户的B2B模式之外,中国的互联网电视集成播控平台也在积极地拓展面向公众用户的B2C模式。 但是,在现阶段,由于互联网电视业务对用户的吸引力并不是很高,在线视频点播以及其它一些面向公众用户的业务主要采用“套餐”形式,向公众用户免费提供。 然而在增值业务方面:整个互联网电视业务的忠实用户规模不足以保证增值业务的正常运营,进入到这一行业的增值业务服务提供商相当少;而且,中国的互联网电视产业链仍处于建构期,产业链条呈现出分割的状态,还尚未出现行业主导者,这也影响了增值业务的发展。综合这两大因素,中国的互联网电视的增值业务还处于萌芽期,未能实现盈利。 随着政策的进一步明确,7大牌照商更明确了自己的发展道路。从2014年以后,OTT牌照商从商业模式上面的思考越来越多。例如,之前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副总裁、芒果TV互联网电视事业部总经理成洪荣在接受DVBCN记者采访的时候就坦言称:“2014年芒果TV终端销量和市场份额还没有达到当初所定下的发展目标其中有一部分原因在于芒果TV对于付费模式的坚持,使得终端在销售环节需要说服用户去接受一个“买回家还要掏钱”的硬件,也很容易被拿来与其他免费模式的终端去比较。但是付费模式是一定要做的,在纳入政策监管之后OTT发展会越来越好”。 此外,华数传媒常务副总裁乔小燕在4月29日北京国家会议中心“GMIC2015——未来家庭娱乐峰会”上表示,华数传媒作为国内最大的OTT服务提供商之一,目前已经能够做到盈利。 可以预期的是在未来,各大OTT服务平台都将在不久的将来转亏为盈,并彻底打开国内OTT消费的服务能力。在可预见的未来,互联网电视市场规模仍将高速增长,网络视频广告价值将进一步被释放,网络视频从PC终端设备向移动智能终端的迁移速率正在加快。市场整合力度进一步加大,资本对市场的影响更加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