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修为的“成于乐”,是将礼的遵循、自得化作情感的认同,情趣的认可,志趣的体认。“乐,所以修内也;礼,所以修外也。”(《礼记·文王世子》)礼乐交错于心中,故能恭敬而温文。“从容中道”(《中庸》),是乐道之极致。
人生的道理和德性,藉由乐就会内化于心而外化于形。“广博易良而不奢,则深于《乐》者也。”(《礼记·经解》)依靠“成于乐”的修为,诚于中而施诸外,最终就能达致“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的人生境界。无善之乐,不可为至乐;人生情趣之乐,莫过于真善美的统一。
如何理解孔子的“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
《论语》《泰伯》篇第八章记载的是孔子的一段话:“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这一章的文字非常简单,但内涵却非常丰富而深邃。
我们首先看看几位著名学者对其的字面翻译。杨伯峻先生在其《论语译注》中的翻译是:“诗篇使我振奋,礼使我能在社会上站得住,音乐使我的所学得以完成。”钱穆先生在其《论语新解》中的翻译是:“兴起在诗,卓立在礼,完成在乐。”李泽厚先生在其《论语今读》中的翻译是:“诗篇使人启发,礼制使人成立,音乐使人完成。”可见,三人在其字面上的翻译相差不大。但如何解读其内涵,特别是其中的“成于乐”,仍不是一件易事。对此,钱穆先生的解读是:“学者之能起发其心志而不能自已者,每于诗得之。…学者之能卓然自立,不为事物所摇夺者,每于礼得之。…学者之所以至于义精仁熟而和顺于道德者,每于乐得之。”
此处,我还想推荐张居正当年给万历帝的讲评:“兴是兴起,立是卓立,成是成就。君子立教,不过要人为善去恶而已。然所以兴起其好恶之良心者,每得之于《诗》。盖《诗》本性情,有邪有正,其言词明白易知,而吟咏之间,抑扬反复,其感人又易入。于此学之,则其好善恶恶之心有油然感发而不能自已者,所以说兴于《诗》。善念既兴,又必卓然有以自立,然后善在所必为,恶在所必去。而其立也,则得之于礼。盖礼以恭敬辞让为本,而有节文度数之详,可以敛束人之身心,坚定人之德性。于此学之,则自能卓立持守,而不为外物之所摇夺。所以说立于礼。既能自立,又必造到那纯粹至善的地位乃为成就,而其成也则得之于乐。盖乐以和为主,其声容节奏可以养人之性情,而涤荡其邪秽,消融其渣滓。于此学之,则自然义精仁熟,而和顺于道德矣。所以说成于乐。”(《论语别裁》)
我认为,这三句话代表了孔子的教育思想:用“诗教”给人以情感智慧的启迪感发;用“礼教”给人以外在行为的规范训练;用“乐教”给人以内在心灵的陶冶完成。特别是其中的“乐教思想”,可能需要我们仔细体会其中的深刻内涵。我们今天的音乐教育,太外在了,太简单化了。古人认为:乐(yuè)者,乐(lè)也,天地之和也。如何通过音乐,启发人发自内心的快乐感,从而培育人的乐观精神,追求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的身与心之间的和谐,是一个值得探讨的大问题。我认为,孔子人生的两大特点:好学和乐观,其中的乐观就与他对音乐的爱好和重视息息相关。这点是否也可以有助于我们对“成于乐”的理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