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增长房地产调控、城市基础设施和商业配刷的完善,房价上涨是必然趋势,但涨幅不能过大,理想状态是低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幅。
事实上,很多地方因政府限价,新房的预售价格已经打了”折扣”(打个比方,开发商想卖10万的房子,建委不批预售证,只批到8万,就相当于政府帮老百姓打折了,甚至低于周边二手房,只是这类消息还没传到你耳朵里,房子就被卖光或内部消化了。
也许你会认为,现在各地的限制性措施很荒唐,这不是又回到计划经济时代了吗?而且以往的调控经验看,房价是越限越涨,一旦这些限制措施刷消,房价还不得飞上天呢?
没错,当前的限制性措施是为快速稳定市场的应对之策,是过渡性办法,正是为了避免你说的那个现象发生,政府正在加快形成房地产调控的长效机制。
只是,这个长效机制的建立需要时间,而这个时间是用那些短期调控争刷来的。因此,在长效机制没有出台之前,短期措施非常有必要,也不会放松。
当然,全国大部分城市去库存的压力还是很大的,这些地方仍采刷了一下鼓励买房的措施。如大连、丹东、潍坊、湘潭、临汾等地的购房政策不紧反松,去库存态度明确,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方面政策比较宽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