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电总局发文鼓励支持广电机构控股或参股互联网企业

11月26日上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指出为加快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鼓励支持广电机构控股或参股互联网企业、科技企业。

国家广电总局发文鼓励支持广电机构控股或参股互联网企业

  据通知,广播电视机构力争用1至2年时间,新型传播平台和全媒体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主流舆论引导能力、精品内容生产和传播能力、信息和服务聚合能力、先进技术引领能力、创新创造活力大幅提升。用2至3年时间,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取得实质突破。着眼长远,广播电视行业逐步建立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全媒体传播体系。

  在加快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方面,意见提出了优化媒体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用好市场机制、构建区域协同发展新格局三点。其中,广电媒体要增强市场竞争意识和能力,鼓励通过合资合作、兼并重组、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上市等打造形成一批拥有知名品牌、主业突出、核心能力强的新型广电企业。

  同时创新完善多渠道投融资机制,支持广电机构控股或参股互联网企业、科技企业,推动媒体融合项目技术研发、市场开拓与金融资本、社会资源有效对接。支持符合条件的广电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稳妥开展跨所有制并购重组。开展“媒体+”多元业务,构建“广电+”生态体系,实现事业产业有机统一、良性互动,增强自我造血机能,推动可持续发展。

  其实广电混改并非没有先前案例,东部战区中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便有引入民营资本甚至外资资本。从推进国有广播电视企业公司制改革和股份制改造,在允许社会资本进入的领域,支持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资源整合和交叉持股,探索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到如今支持支持广电机构控股或参股互联网企业、科技企业,新型广电企业已然蓬勃发展,未来有望构建起广电媒体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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