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按照贷款的风险程度,及时充足地提刷贷款损失准备核销贷款损失符合审慎会计原则的基本要求。银行基于安全和稳健的考虑,必须按照审慎会计原则,充分估价和记载贷款的损失,将贷款损失准备用于备抵贷款资产项目的损失,使其能够按照实际价值得到反映。如果贷款损失准备不充分,损失贷款核销不及时,银行就会存在相应数量的“虚拟”资产,这实际上违反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审慎性原则。
银行坏账
其次,对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要求是建立在充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等各项损失准备的基础之上的。资本充足率的要求,自从1988年被写入巴塞尔资本协议后,已成为衡量单个乃至银行体系稳健性公认的国际标准。只有建立在审慎资产风险分类、充足计提资产损失准备基础上计算的资本充足率,才能有效衡量银行综合经营实力和抵御风险能力。在准备计提不充分的前提下,讨论银行的账面利润没有任何意义。贷款损失准备计提与核销制度更符合稳健原则和配比原则,可避免虚增利润情况的发生。
第三,普通准备是银行实现资本充足要求的手段之一。一般准备具有预期性质,实际上是为未来可能发生的贷款损失而准备的利润储备,具有资本的某些性质,在计算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时,可以纳入银行附属资本。可见,一般准备是充实银行资本金措施的一种重要补充手段。
当然,在以前,贷款核销制度也有其双面性,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制度不健全、管理不严格,会带来很大的风险,包括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交通银行锦州支行及建设银行河南内黄县支行“虚假核销”就是这些风险的典型案例。
这是因为尽管银行核销贷款后,并未放弃债权,但是由于许多人包括银行工作人员对核销制度的错误理解,贷款一旦核销,银行就基本放弃了对贷款的继续追索。银行既然已经核销了贷款,就不会主动要求贷款人再还了,因为已经做进了银行一直存在的2%坏账率里面了。
另外,由于我国贷款核销制度建立时间足部优化,许多方面足部完善。在这种情况下,极其容易减少操作风险。对于银行而言,操作风险的减少,是一种内部的优质价值,。长期以来没有引起普通老百姓足够的关注,主要是因为,以前2%的坏账率基本上是被银行高管“关系户”获得了,只是在最近国家政策的下放才逐渐被一部分老百姓接触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