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规定出台在即 剑指腾讯“捆绑”推广

工信部规定出台在即 剑指腾讯“捆绑”推广

 

7月27日,工信部公布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因为该意见稿的主旨被认为是阻止类似去年“3Q大战”的发生,因此该稿一经公布,便引起了各界的关注。

该规定内容详尽,主要是针对“3Q大战”中腾讯和360两家公司的相互恶意攻击行为。然而,任何一位互联网从业人员都知道,该规定中所禁止的各种恶意行为,每个互联网公司都曾经有过,只不过都是“局部战争”,没有发展到像3Q大战这种规模。

现在,在3Q大战结束半年多之后,工信部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出台,那么这个规定能否达到人们所期盼的避免“3Q大战”再次发生、结束互联网的乱相的目标?或者,该规定能否为中国互联网创造一个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健康环境?

在详细阅读完该规定后,笔者对此并不乐观。

3Q大战的根源,在于腾讯公司抄袭竞争对手产品后,再通过其强大的推广渠道捆绑自己的模仿产品。腾讯的推广能力之所以“强大”,在于它采用默认勾选的方式,在用户不注意的时候,就下载到用户的电脑里面。

例如,用户在下载QQ的时候,默认勾选的QQ音乐、QQ电脑管家、QQ旋风等多款腾讯产品都会下载到用户电脑里。这三款产品分别针对暴风影音、360安全卫士、迅雷下载等竞争对手。关键是,用户并没有主动勾选下载这些产品,而是“被动下载”。腾讯进行默认勾选的结果,是暴风影音和迅雷下载的市场份额急速下降。腾讯更使用了静默安装的方式强行安装QQ电脑管家,这直接导致了3Q大战的发生。

国际通行惯例是默认不勾选,即一款产品在推荐另一款产品的时候,需要用户自己去勾选下载,这样就直接避免了用户在不知情的时候下载并不是自己想要的软件。同样,这种默认不勾选的方式,也避免了软件厂商之间的恶性竞争。

所以,在工信部公布的规定中,虽然详尽的列举了各种禁止的行为,例如不得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合法权益;不得恶意对同行提供的服务或者相关产品实施不兼容;不得欺骗、误导、强迫用户作出不使用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或者相关产品的选择,等等。但在笔者看来,这些都是表象。

其实,在笔者看来,最关键的是第十条:“互联网信息服务客户端软件捆绑其他软件的,应当以显著的方式提示用户,由用户主动选择是否安装或者使用,并提供独立的卸载或者关闭方式,且不得附加不合理条件。”

这一条就是要软件厂商采用默认不勾选的方式,要由用户主动选择是否安装或者使用。

笔者认为,这一条属于重中之重,是结束互联网乱相的利器,也是使得中国互联网与国际接轨的重要一步。但可惜的是,这么重要的关键一步居然放置在了第十条。

所以,这也是笔者对该规定持谨慎乐观的原因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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