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严格梳理,决定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30件,应予修改的32件,决定废止的16件,确保了政府规范性文件适应形势的发展。记者从24日下午召开的淮安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6年以来,该市共制定了《淮安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淮安市市区停车场管理办法》《淮安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法》和《淮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施办法》等4部政府规章。
据淮安市政府法制办王长根主任介绍,2017年,淮安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51件,受理309件,已审结286件,期限内结案率100作出确认违法、撤销、责令履行决定27件,综合纠错率为9.4在综合执法改革方面,目前组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开发区城市管理、安全生产、文化综合执法以及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行政监督检查权。设立了淮安市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原承担执法职能的5家事业单位的编制和人员整建制划入,实现农林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在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督方面,近4年连续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先后对市工商、质监、烟草、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地税等12个部门实施监督,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案卷、回访当事人等方式,有针对性的指出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重点领域监督,解决了对具体部门具体行为的个性化跟踪监督,实现了“以点带面”的规范效果。
扬子晚报/扬眼 记者 朱鼎兆 通讯员 王磊 编辑:王育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