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机构设置|国税总局机构设置

税务局机构设置|国税总局机构设置

1. 国税总局机构设置

解放后税务总局历史沿革

  1949年11月28日,政务院确定建立税务总局。

  1950年1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成立。

  1988年5月,国务院决定将财政部税务总局改为国家税务局,为国务院直属局级机构,由财政部归口管理。

  1993年4月国家税务局改为国家税务总局,同月19日国务院决定将国家税务总局定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同年6月10正式挂牌。

  1993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机构规格由副部级调整为正部级。

  国家税务局是统筹规划管理全国税务工作的职能部门。

2. 国家税务总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地方税务局设10个内设机构: (纳税服务处、发票管理处)起草综合性税收征管法规、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承担税务登记、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发票管理等工作;统筹规划税收管理信息化并拟订实施方案,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业务需求整合和流程优化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个体税收的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贯彻执行纳税服务管理制度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协同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开展相关工作。 (系统工资统发中心)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及本系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险、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及系统工资统发等工作;承担管理权限内的干部任免、考核和下一级领导班子管理工作;承担有关外事工作。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处。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机关党委(思想政治工作处)。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本系统基层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3. 国税总局机构设置情况

税务机关是主管我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部门。1994年,为了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更好地发挥国家财政的职能作用,增强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我国开始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同时,为了适应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需要,我国对税收管理机构也进行了相应的配套改革。中央政府设立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省及省以下税务机构分设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个系统。

4. 国税总局机构设置图

原因:

1、地方税务局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

2、地方税务局承担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

3、地方税务局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并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并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4、地方税务局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起草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草案并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和监督地方税务工作。

5、地方税务局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拟订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6、地方税务局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7、地方税务局负责编报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税源调查,加强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组织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

8、地方税务局负责制定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金税工程建设。

9、地方税务局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国家(地区)间税收关系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的协议、协定。

10、地方税务局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及出口退税业务。

11、地方税务局对全国国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协同省级人民政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局长任免提出意见。

12、地方税务局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5. 省税务局内设机构设置

机构职能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正在准备中)

6. 国税总局机构设置标准

  为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国税总局专门设立了纳税服务的机构,省国税局有纳税服务处,市国税局和区县国税局有纳税服务科。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法律救济过程中,向纳税人提供的服务事项和措施。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的全面、规范、便捷、经济的各项服务措施的总称,其包括:

1、进行税法宣传、提供纳税咨询辅导;

2、为申报纳税和涉税事项办理提供便利条件;

3、针对纳税人的不同纳税需求提供个性化服务;

4、及时处理纳税人的投诉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等等。

7. 国家税务局总局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是指独立机构的内部组织,又称内部机构。政府下辖的各办(办公室、厅)等是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是指政府直接领导下主办各项专门业务的机构,地位低于政府内的各局、委。政府下辖的各科(部、局)等是直属机构。

2.行使职权不同内设机构没有直接的行政权利,一般不能单独用本机构的名义对外行使职权,通过所从属的独立机构的名义来行使所赋予的职权。

比如交通局的人事处,国务院总值班室。

直属机构有直接的行政权利,具有独立职权和专门职责,可以在主管事项的范围内,对外发布命令和指示。中直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务院参事室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预防腐败局国家邮政局

8. 税务机构的设置

合理设置会计机构与配备会计人员,是一个称职财务经理的基本技能行为。

如何做呢?关键的关键,重点的重点,就是必须根据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来具体设置机构与配备人员!

一、根据企业特点设置财务会计机构

我们都知道财务会计管理的对象,是企业创造价值及其增加值的全过程。财务会计管理的中心就是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的重要环节:资金运筹、会计核算、财务监督、预算控制、成本与利润管理等。因此,需要根据企业的自身经营特点来设置会计机构。必如:一个小型企业,它的规模小、人员少、经营价值额小等,机构基本上设置一个财务部即可,当然,这个财务部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企业的全部经济活动(包括:资金、成本、收入利润、预算控制)都要按管理要求予以反映监督。

又比如:一个中型企业,它经营特点是,规模较大,人员多,经营价值额较大,管理要求高等,此时,会计机构就应按企业管理需要细化设置:设置会计部核算部、财务管理部、资金管理部等,分别实施核算、制度建设与管理、资金运筹等单独内容。

再比如:大型企业集团 ,它经营规模巨大,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关联公司非常多,经营范围广大并且跨行业、跨国境,从业人员巨多,经营价值数额巨大,甚至存在外币业务收入等,其管理要求多种多样。此时的会计机构设置更加需要细致有效,不仅需按业务设置,甚至要按区域、按类别等设置财务管理部门,有可能还要设置企业内部银行;同时还需设置预测分析、控制、风险管理、绩效考评等部门。对大型企业集团的财务管理,应当采取“三统一分”的管理体制,即统一机构、统一人员、统一资金,分级核算。下属各公司的会计机构由集团统一垂直领导,财务会计人员统一由集团调配使用,所属企业的资金由集团的资金管理部门统一管理调配使用。

二、财务会计人员配备

需要根据企业的经营特点与管理要求配置:小型企业会计部门一般配置3个左右,就基本能满足要求,出纳,记账会计,财务经理;中型企业的会计人员要按需要配置,比如:出纳1—2名,记账会计1—2名,成本会计1名,预算会计1名,总账会计1名,往来会计1名,存货会计1名,财务经理等。但也应当配备财务管理控制及审计人员。大型企业集团,这就更要按需配备人员,定岗细化,分工明确。包括:管资金的、会计核算的、财务管理的、往来管理的、资产管理的、销售收入管理、成本利润管理的,税收管理的、区域管理的、类别管理的等等,还包括:控制、监督、审计监察等。其人员及经理应按需配备。

总之,一个企业的财务会计机构设置及会计人员配备,必须根据本企业的市场经营特点及管理要求来具体设置与配备,不能照搬复制,只有适合使用的,才是合理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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